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喝酒驾驶车辆,出口分以外,还扣车吗
分类 交通事故-醉驾
解答
律师解析:
扣留车辆,对于醉酒并在机动车辆运营过程中驾驶的人员,应由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以约束直至酒力消退,然后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此期间,该人士将被禁止在十年时间内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而在上一禁令期满后,即使重新获取了机动车驾驶证,也依然被禁止继续驾驶营运型机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9: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