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用管制药品算是毒驾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毒驾是否属于危险驾驶罪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毒驾并不包含在危险驾驶罪之中。
然而,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存在如下几种情况,便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范畴: 首先,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其次,因酒精摄入过量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再则,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无论是超载还是超速都严重超出了规定范围;最后一种情况就是违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运输,进而威胁到公共安全的。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判决标准,通常来说,危险驾驶罪可以被判处拘役刑罚,并且需同步处以罚金。 具体来看,拘役的期限应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最长不超过一年;至于罚金方面,需按照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来确定相应的金额。 接下来,我们再聚焦于毒驾的处罚措施。 一旦查出机动车驾驶员存在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面临被责令进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甚至强制隔离戒毒的命运,如果长期依赖精神药物致成瘾,也尚未戒除的话,车辆管理部门有权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换言之,有过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经历,或是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期间有相关记录,均不能报名参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以及大型货车等各类车型的驾照考试。 另外,如果曾有吸毒史,就无法驾驶营运机动车。 不仅如此,这些行为都会被计入个人信息系统,如果先前曾患有吸毒前科,那么在申请成为营运机动车辆司机的过程中,就很难得到审批通过。 最终,关于吸毒人员的处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将会受到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并处罚款的严厉惩罚,罚款金额上限为两千元;对于情节较为轻微的,将受到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分。 对于已经成瘾的吸毒者,公安机关有权责令他们接受社区戒毒,同时向他们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出通告。 社区戒毒的期限一般为三年。 针对那些吸毒成瘾严重,经过社区戒毒仍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有权直接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八)因本款第四项以外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九)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十)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十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未满十年的; (十二)三年内有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为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