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什么时候可以去拿车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法律规定,车牌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五天之内是可以取回的。
然而,如果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车辆导致了意外和案发事件发生,为了搜集相关证据,车辆则需依法暂扣,并且自相关的检验报告与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才可返还原主。 同时,在需要调查取证时,负责处理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扣押事故车辆,并且必须出具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关于被扣押的车辆,相关机构应妥为保管,避免受损或丢失之虞。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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