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醉驾血检有异议可否申请复议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我国公安部有着非常明确的法规管制,非因鉴定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或者其它特殊原因,公民对血液鉴定报告所呈现出的结论持有异议时,此类申请通常无法得到采纳。 因此,针对血型鉴定结论再次进行鉴定的主张基本上是无法被认可的。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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