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一定会被判刑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醉驾”这项行为,其所涉及到的法律后果并非必然是判刑。
醉酒驾驶机动车若构成违法行为,将依照刑法进行相应惩罚,具体而言,可处以拘留及罚金作为处罚。 然而,我们也需要全面深入地分析当事人在醉酒程度、机动车型号种类、行使道路、行车速度、是否对实际造成了伤害以及对自身错误行为的认识和道歉态度等多方因素,以此为基础来准确判断其罪行轻重并加以惩治。 对于那些情节较轻而且几乎没有影响的醉驾行为,我们将不予定罪处罚。 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没有必要判处刑罚的,我们将会选择暂时不予声讨。 以下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这一概念的介绍和理解: 首先,从主观层面来看,必须要考虑到醉驾者开车的初衷,比如他们是否过于自信地认为自己技术高超并且酒量充足,亦或是他们是否出于紧急情况不得不开车等等。 这种情况,如果是出于前者的自视过高,那么应该视为情节较为轻微。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除了直接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之外,更重要的是应当考虑到潜在的危害性,对于在短距离内、偶尔发生的、环境空旷的驾驶行为,我们也应该认可为情节轻微的表现。 关于醉驾与危险驾驶罪: 当驾驶员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如果他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水平,就已经构成了醉酒驾驶机动车。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这一举动将被视为危险驾驶罪,并受到相应的惩罚。 此外,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任何一项,则依照该法律条款进行更进一步的重罚: 1.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并且承担了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尚未触犯其他相关罪名的; 2.血液酒精含量超过了200毫克/100毫升的水平; 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4.驾驶运载乘客的运营机动车的行为; 5.出现严重超员、超载或超速驾驶,没有合法驾驶执照驾驶机动车,使用虚假或者篡改的机动车牌照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问题; 6.藐视公安机关的依法检查,或者拒绝或阻挠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但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行为; 7.曾经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追究的; 8.还有其它可以加重惩罚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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