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送达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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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达回执是指收件人在接收到文件后,向发件人提供的一种证明文件已经发送成功的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87 条规定,相关当事人可要求对方提供送达回执,以证明传达的时间和方式。对于送达回执的合法性,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送达回执必须由收件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以证明文件已被接收。 2. 送达回执必须包含文件的基本信息,如文件名称、发件人、收件人、发送日期等信息。 3. 送达回执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因此,如果收件人未能及时提供送达回执,应该考虑其他证据来证明文件已被成功送达。 总之,送达回执是一种有效的证明文件送达的手段,但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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