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保险理赔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事故保险所能涵盖的理赔范围,主要涉及到由于人为疏忽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故所引发的人身伤亡以及相关财产损失等多个方面。
例如,当机动车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或者员工在从事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亦或是在公共场合如商场、酒店等地遭遇突发性的重大意外等情况出现时,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约定,保险公司都会依照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向被保险人提供适当程度的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对于因为意外事故而导致的人身死亡和伤残情况,保险公司将会按照事先制定好的赔偿标准,为被保险人或其亲属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对伤病就医所产生的各项医疗费用部分,保险公司则会对其中符合实际情况且经核定属于合理并且必要的部分医疗费用进行全额或比例性的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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