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被追尾对方全责我还要报保险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在紧急刹车或意外事故导致车辆被追尾并确定对方负有全部责任的特殊情况下,尊贵的车主们通常不需要事先通知或报告其所投保的公司。
因为错在于肇事者,所以赔付责任应当由他们的保险公司来分担。 然而,若肇事方未能购买相应的保险或者存在逃避责任等不良行为,那么您可能会面临无法获得赔偿的风险,这时候便可暂行向自身的保险公司进行申报,然后再交由该保险公司出面代为追偿所需费用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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