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保险理赔不满意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对于车祸保险理赔方面存在疑虑或不满之处,首先建议您尝试与相关的保险机构进行积极的沟通和磋商,以求能够明确双方在具体理赔问题上的立场差异,并且努力寻找共同解决方案。
若经过充分讨论和各方努力后依然未能达成共识,此时便可向该保险公司的专项投诉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这将有助于督促保险公司更加重视并对涉及理赔事项进行重新审视和评估。 然而,若以上途径均未取得预期效果,您亦有权寻求保险监管部门的支持和协助,请求他们出面居中协调以解决争议。 与此同时,我们也建议您在选择上述各种维权手段前,务必确保已经妥善收存了所有与车祸相关的确凿证据,例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明细表以及维修费用发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