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保险哪些损坏不赔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涉及到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在相关的保险协议中,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并不包括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内。因此,如果您的汽车意外地撞击到了自己家庭中的成员,那么依据商业三者险的条款规定,此次事故将被认定为免除责任的情况。同样,当两辆来自同一机构的机动车相互碰撞时,如果它们隶属于同一单位,那么也是无法作为三者对象获得赔偿的,而这也符合保险条款的规定。
2.对于仅因单个车灯或倒车镜受损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通常不会进行赔偿。这条免责条款的设立主要是为了防止部分修理厂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过去,一些修理厂会利用更换下来的破损车灯或倒车镜安装到型号相同的其他车上,以此来骗取保险金。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车损险条款都包含这个免责条款,有些保险公司的条款仍然会对这类事故进行理赔。因此,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建议您详细了解各家保险公司的具体政策和条款。 3.如果您在交通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却放任肇事者逃逸,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会对此类事故进行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您必须保留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否则您也将失去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的资格。 4.如果您的车辆在深水区行驶过程中,由于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强行启动而导致发动机损坏,那么车辆损失险将不予赔偿。这是因为损失是由驾驶员操作不当引起的,属于免责范围。但是,为了给广大车主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只要您购买了这项附加险种,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5.如果您的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将会拒绝赔偿。因为按照规定,修理厂有义务妥善保管维修中的车辆,以避免此类损失的发生。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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