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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强险覆盖人身伤害医药费怎么赔偿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对本车人员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人身产生伤害时,保险公司将根据法律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其进行赔偿。
对于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承担问题,如果承担了责任,则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额度最高可达人民币18,000元;
而在事故中没有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额度仅为1800元人民币。
若交强险赔偿未能充分填补损失,仍存在欠缺或未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情况,剩下的部分将由负有过错的债权人自行负担。
若存在以下任何情况,导致第三方受人身伤害,那么这些责任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并且这一请求将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一)驾驶员在未取得驾驶证,或未能获得与其驾驶证对应的驾驶资格证的前提下,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二)驾驶员存在饮酒过量、吸食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行为,然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
(三)驾驶员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当保险公司向侵权责任人主张追偿权时,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期限则从保险公司实际赔付日期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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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