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财产直接损失如何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直接财产损失赔偿事宜,通常涉及到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车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物品损害造成的价值缺失以及实施救援行动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费用等等。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这些损失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应由肇事方来承担,若肇事车辆已购买了相应的保险服务,则依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将负责对其进行相应的赔付。当出现肇事方无力偿付或者逃避赔偿责任的情形时,受害方有权选择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法律给予援助和支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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