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产生的纠纷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列举了车险理赔过程中常见的八种纠纷类型:
首先,对于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范围,许多车主并不完全了解。此项险种的承保对象并非车主的家庭成员。例如,部分车主不慎将自己的亲人撞伤,然而在寻求保险公司赔偿时却遭遇拒绝。这一现象较为普遍,在此我们呼吁广大车主朋友务必谨慎驾驶,充分理解各类车险的保障范围,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进行理赔。 其次,部分车主仅投保了强制性交通保险(简称“交强险”)以及其他商业险种,但并未购买必要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在这类情况下,若不幸发生意外,驾驶员将无法获得任何赔偿。因为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均不涵盖驾驶员自身的保险范畴,故众多车主往往因疏忽而无法获得应有赔偿。 再次,当事故发生后,部分车主未能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导致后期保险公司难以确定事故责任及损失程度,且由于未能在第一时间报案获取交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最终导致无法获得理赔,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此外,在暴雨天气条件下,由于路面大量积水导致发动机熄火,若车主在发动机进水后仍强行启动,则可能导致发动机受损。对此类情形,保险公司通常不予理赔,这无疑让损失完全由人的因素所导致。 然而,若洪水冲刷导致车身浸泡,进而导致车辆座椅、电气设备以及内饰部件受损坏,根据车损险的规定,此类损失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理赔。因此,广大车主朋友必须熟知此类情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再者,未明晰盗抢险的保障范围也是引发理赔争议的重要原因之一。假如在保险合同约定承保范围以外遭受财物丢失或损坏,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另外,尽管事故发生后部分车主能够及时报案,但在报案后未能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使得车辆在后续维修过程中出现二次损伤。针对此类情况,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需要注意的是,出险后应立即停车,等待专业机构前来勘查定损,以避免由此产生的损失。 再者,“不计免赔险”的概念常常模糊不清,许多车主误以为只要购入该险种即可享受到100%的全额理赔。实际上,某些情况确实存在理赔免责条款。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在这些特定情况下仍然无法获得赔偿。 最后,玻璃破碎险与车辆损失险并非同一险种,许多车主误以为购买了车损险便可在玻璃破损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然而,保险公司对此类请求通常予以拒绝,因为玻璃破碎需单独投保相应的玻璃破碎附加险。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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