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追尾了保险全赔不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追尾事件中保险公司的赔偿情况,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提供全面的赔偿服务。具体而言,这取决于事故发生时车主所购买的车险种类及其相应的保障范围。倘若肇事者的保险公司可以为其承担赔偿责任的话,也仅限于某一特定范围内的损害赔偿。更为需要指出的是,保险公司通常会对某些特定情形或事项进行免责处理,即这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若赔偿金额超出了保险公司的理赔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将由车主自行承担。
一般来说,追尾事故往往是后车负全责,因此,前车车主需要承担后车的损失。但如果后车购买了交强险,那么交强险可以对此类事故进行赔付。若交强险无法完全赔付,那么三责险可以继续进行赔付。除此之外,被追尾的车主也有权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车损险等险种范围内的赔偿。 汽车追尾属于双车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其中必有一方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至于是否能够获得全额赔偿,则主要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承担主要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并非主要责任人,那么汽车追尾所导致的损失应由对方或对方的车险公司负责赔偿,而非由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承担。 在汽车追尾事故发生后,交强险亦可提供赔偿,然而其赔偿额度相对较低。因此,对于仅投保了交强险的车主来说,保险公司只会赔偿其部分损失,而非全额赔付。反之,若车主同时投保了相关的商业车险,保险公司便会按照约定的损失金额进行赔偿。因此,能否获得全额赔偿与车主所投保的险种具有密切关联。 另外,还需考虑车主是否已超过相应的赔偿额度。在保险公司赔偿车主损失时,只会依据相应的额度进行赔偿,一旦超过该额度,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追尾保险公司的赔偿方式,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由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其次,对于超出上述范围的部分,由商业保险的保险人进行补充赔偿; 最后,如仍存在不足之处,则由侵权人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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