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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西水灾车辆保险公司赔不赔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投保人在事故中遭受损害且不存在保险合同中的免责事项,保险公司则有责任为其提供相应的赔偿服务。
然而,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批复意见,保险人无需对地震引发的保险车辆损失、人为直接供应燃油导致的损失、高温烘焙引发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因保险车辆所载货物脱落、坍塌、碰撞或泄露而产生的损失亦不在保险赔偿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修改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费率的批复》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造成的损失;
(二)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轮胎包括外胎及轮辋)、车身单独划痕、车灯单独损坏、倒车镜单独损坏;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五)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六)玻璃单独破碎;
(七)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八)自燃、火灾、爆炸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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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3: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