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了保险公司赔不赔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驾驶机动车辆致他人伤亡,若无任何免于赔偿之法定情形,则保险机构将会全面承担相应责任,且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其约定的赔偿上限。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交通事故保险可能并不予以赔偿,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交通事故系因受害方故意行为所导致; 其次,受害者未能获得合法驾驶资质或存在饮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最后,被保险机动车在失窃或被抢劫期间发生的事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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