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医药费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医治费用赔付标准,首先要遵循以下原则:
依据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及住院收费票据、病历及诊断证明这些相关证据来综合判断医疗花费金额。 如若涉及到赔偿责任方对于治疗行为的必要性及其合理性存在争议,这就需要由赔偿责任方提供相关证据表明其观点。 至于医疗费用的具体赔付数额,则应以审判案卷在法庭辩论环节终止前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在事故中导致身体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用、适度整容所需的整容费用以及其他可能后续产生的治疗费用方面,赔偿权益主体有权待实际发生之后递交单独的诉讼申请。 然而,在医疗证明或鉴定结果能够明确肯定必会产生的相关费用情况下,可将其视同已发生之医疗费用一并进行赔偿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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