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导致耳朵缺失如何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医疗费用赔偿额度应以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这需要参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凭证,如医药费、住院费发票,同时结合病历与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进行综合评估。
2.误工费用的赔偿金额需依据受害者的误工实践和收入水平来加以衡量。 3.护理费用那么需根据护理工作者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的人数、护理持续的时间来进行评估和确定。 4.交通费用则是要根据受害者本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为治疗而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来进行计算。 5.住宿费用可根据所在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官员出差住宿的平均标准进行参考。 6.住院伙食补助费用按照所在地国家机关一般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的标准来估算确定。 7.营养补偿费用则按照受害者受伤程度,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进行评估。 8.残疾赔偿金是需要对符合条件的受害者给予赔偿。 9.相关的辅助器械费用是通过计算普通适用装置的合理费用额度得到。 10.患者死后需要支付相应的死亡赔偿金。 11.对于未成年的子女或失去劳动能力的父母,需要支付适当的抚养费用,这个费用需要根据所在地的过去一年城镇和农村居民平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得出。 12.精神损失赔偿费用的计算,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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