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公证的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婚前调查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讲,婚前协议并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才能生效的文件。
尽管如此,如果婚前协议未经公证,它们依然依法享有等同于公证过的婚前协议的同等法律地位与效力,然而,需要明确的是,经过公证的婚前协议通常会具备更高的法律证明力和认可度。 若对于婚前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内容各方均无异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亦可考虑不进行公证的必要。 公证流程乃是指由公证机构依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团体的书面请求及相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各类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约束力的事项以及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正式证实的过程。 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事件将得到国家的权威认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就此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进而产生了相应的法律证明效力。 因此,相较于未公证的婚前协议而言,经过公证的婚前协议具备更为有力的证明效果。 假如在未来发生争议时,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的过程中,对于已经经过公证证实的协议,应当严格按照其权威性,直接采纳为证据进行使用。 为了保障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得以充分发挥,双方当事人亦可选择自行决定是否对此类婚前协议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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