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交通事故的责任方为对方,则需依法承担起全责范围内的所有赔偿责任。
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应依照其规定的额度先行赔偿相关费用,如果仍有不足,则由肇事者继续负担。 针对此类状况,当事人有权提出并获得以下主要维权费用: 医疗救治费、误工损失费、护理照料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用、必要的交通运输费用、伤残程度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用、以及精神上受到损害的抚慰金,以及由于损失而导致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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