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调解书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意义上,和解协议并未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其顺利执行主要依赖于参与各方的自觉自愿。
然而,若有任何一方未能确实践行或部分未予履约,那么其他相关各方均有权就此向当地人民法院启动司法程序。 对于涉及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各类纷争,有关当事人既可选择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寻求调解解决方案,亦可直接向管辖地的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程序。 一旦经过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处理,但各方当事人仍然无法达成完全一致的协议或者在调解书正式生效之后依然未能得到完全履行的话,此时,当事人便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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