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护理费计算方法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害赔偿中,护理费用的支付额度应当结合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实际护理人数和护理周期来进行评定与决定。
具体而言: (1)若护理人员拥有相应的收入,那么护理费用便等同于其因此次事故导致的误工费用; (2)而如果护理人员并无任何收入来源,那么护理费用将采用同等地区护工的同等级工作报酬标准来计算,得出的金额再乘以实际护理天数(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及参与护理的护工人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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