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有法律规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关于交通事故的理赔项目与计算方式,我想做出以下简要说明:
首先是医疗费用,该项费用的计算根据为医院对于受害方在交通事故中所受到的伤害进行必要治疗时所需的费用,并需提供相应的收款凭证以便核实; 其次是误工费用,其计算按照受害人因误工而导致的固定收入减少来进行; 再来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该费用的计算依据为交通事故所在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最后是护理费,此项费用在受害人住院期间,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则按照误工费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否则就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均生活费水平进行计算。 此外,对于残疾人士生活补助费,其金额是基于伤残程度,并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均生活费水平进行计算,从确定伤残月份之后开始,每延后一个月将会开启定额赔偿二十年的机制。 同样,残疾工具费用也是根据医院开具的证明,以普及型器具的价格进行计算。 至于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两者都是按照信息提供者真实且必需的开销为基础,通过相关收据进行支付。 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以上只是提供了一些常见的例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