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过了三年还能起诉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法律纠纷,若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详尽分析与妥善处理。
此类案件中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自治疗结束或相关损失得以确定之时起计算。 例如,倘若受伤的日期或者伤情经诊断已明确,此时,虽然权利人才知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侵害,然而由于受害者在之后还需要接受长期的疗养护理,因此其所遭受的具体经济损失可能会在侵扰行为发生后的治疗过程中持续产生并逐渐增大。 因此,关于损失的具体金额,必须结合侵权行为发生之后的疗愈、休息、护理需求及其是否构成伤残等方面因素来加以确定。 等到确定了经济损失的具体额度之后,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诉讼时效则以三年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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