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人身伤害补偿的标准方面:
残疾赔偿金的金额主要依据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从受害者自定残之日开始,依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年龄达到七十五岁及以上的受害人来说,其计算期限将缩短至五年。 至于其他医疗费用、误工补偿、护理服务费用以及营养补充费用等具体项目,则需要根据各个省份和地区的相关法规标准进行评估和确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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