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拆迁是怎么补偿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农村房屋拆迁是怎么补偿的? 1、农村房屋拆迁是需要分开补偿 所谓“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所以,征地拆迁过程中,宅基地的补偿与房屋补偿不可混淆一起的,更不能因为房屋得到补偿就认为宅基地已经补偿了。 2、安置补偿的选择一般会有三种情况: 一种是拆迁安置补偿款,一种是产权置换房屋,还有一种就是两者相结合,在一定产权置换的基础上再收取部分补偿款。 二、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1、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可以继承 拆迁补偿款是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土地实施房屋拆迁行为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款项,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法予以继承。 2、关于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按继承关系处理。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 三、拆迁补偿纠纷和宅基地纠纷一样吗? 1、拆迁补偿纠纷和宅基地纠纷是不一样的。 两者是交叉的关系,也即发生拆迁补偿纠纷,不一定发生宅基地纠纷。发生宅基地纠纷,也不一定发生拆迁补偿纠纷。 2、房屋拆迁和农村宅基地征收的区别: (1)首先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宅基地拆迁两者性质不同,分别隶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 (2)其次两者补偿标准不同。城市拆迁补偿是按市场评估价进行,城市房屋寸土寸金,补偿主要依据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确定,农村宅基地则主要分为宅基地的补偿和地上物的补偿,一般只补偿成本重置费。因此城市拆迁补偿自然要比宅基地征收补偿价格高得多。于是,在进行征地补偿时究竟是用何种补偿安置标准,便成为被拆迁人和拆迁公司的主要争论焦点之一。 (3)最后是两者实施主体不同。农村宅基地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而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是由政府委托的拆迁公司等进行。 四、一户多宅拆迁补偿标准是不是很低? 1、一户多宅拆迁补偿数额不一定很低 在一户多宅合法的情况下,房屋还是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可以按照集体补偿价获得现金补偿,补偿金额包括宅基地的地价以及房屋的重建成本价。 2、一户多宅的房屋被拆迁,不一定可以获得补偿,可以获得补偿的情形如下: (1)宅基地面积符合标准 农村宅基地的总面积加起来,如果没有超过当地所规定的面积标准,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面积,这是完全合法的,拆除后也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2)合法买卖获得的宅基地 宅基地一般只能在同一村集体内进行买卖,如果有人通过高价所购买到的宅基地,这样也是合法的,可以正常予以确权,当然,在拆除的过程中也能够获得合理合法的补偿。 (3)通过继承而来的一户多宅 如果是非本村集体成员或者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而取得农村宅基地的,也是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的。这种情况,获得的一户多宅,在拆迁的时候,是可以获得多宅的拆迁补偿的。 (4)分户之前新建房 如果农民朋友们是在分户前就完成了建房,且符合乡村建设规划,经过本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也是可以按照规定补办好相关手续,依法进行确权登记的,后期拆除时,也是可以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款的。 由于宅基地的所有者、使用权人一般是不同的,故此若是征收宅基地,那么需要分开进行补偿。宅基地上通常还修建有自建房,故此也需要对自建房的价值也进行补偿。对农村房屋拆迁是怎么补偿的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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