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保险撞人赔不赔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针对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进行保险理赔时,首要任务便是明确事故导致的各项赔偿项目。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中的赔偿项目仅涵盖两项,那就是医疗费用及误工费用。
然而,若事故导致人员严重受伤甚至死亡,则赔偿范围将扩大至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丧葬费用、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死亡赔偿金等多个方面。 关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于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相应责任。然而,如有确凿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且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则机动车一方需按照以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5.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6.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所致,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此外,若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则应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全额赔偿,对于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则按现行规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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