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医疗费需要给多少钱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双方无法就交通事故责任比例达成一致意见的事件,车主应伴随受害人共同前往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及评估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
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将负责在强制性责任险的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其中包括医疗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在一般的情形下为10,000元人民币。 2.若发生交通事故,通常情况下车主需预先对伤者支付适当的医疗费用,而后依据法律规定对相应的赔偿金额进行细化计算;或者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明确后,伤者自己预先垫付所有医疗费用,待康复之后再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要求保险公司或肇事车主予以赔偿;亦或是由车方与伤者达成共识,共同决定是否垫付医疗费用,当这些事项得到妥善处理后,将委托专业人士对最终的赔偿金额进行详细计算。 3.如因抢救受伤人员所需,相关救援机构亟需垫付抢救费用时,救援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后,须经过认真核实时方可向医疗机构预支该部分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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