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赔偿多少钱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事宜,具体涵盖范围包括:
在救治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用于办理丧葬事宜所需支付的有关费用,同时还包括死亡赔偿金,以及对于受害者遗孀及子女等丧失劳动能力或受抚养人支付的生活费用,以及因这起悲剧所引发的精神损害赔偿等等。 关于处理交通肇事罪行方面,如果有如下任何一项情况,那么肇事者都将依法判处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处以拘役: 首先是在交通事故中导致一人死亡或者至少三人重伤并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况; 其次是在同一次交通事故当中导致多人死亡,但肇事者仍然需要对所有伤亡负责的情况;再有就是造成公共财产直接损失达到了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犯罪者主要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力进行赔偿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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