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折旧计算方法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交通事故车辆的折价损失费时,应当依据该类车型的市场价格以及其行驶的里程数、新旧程度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与核算。具体的赔偿金额必须综合考虑到案件的实际状况,并参照车辆质保凭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周密细致的计算后,经过报案机构的批准,方可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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