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责方一直拖着不赔偿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被告无视理赔责任不予支付赔偿金持续拖延,当事人可以借助以下几种方式加以解决此问题:
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若未能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从人民调解委员会宣布终止调解后,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进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调解。当事人必须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一同提交申请。若是经过调解仍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有权依法诉诸于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种方法是最终的法律途径,纳税人可借由此途径通过司法程序强制执行赔偿。 另外,还需尝试与自身所购买的汽车保险公司取得联络。倘若自身购买的车险包含有关条款,便可以采用“代替追偿”服务,委托保险公司先行垫付金额,然后由保险公司向另一方追究责任。进一步地,如果另一方向因未能妥善处理事故而未能通过年度审查,或是其保险公司为完成赔付工作需要出示修缮费用票据,那么这些因素都有可能成为推动另一方采取措施的动力。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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