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造成人员伤亡怎么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肇事车辆购买了相应的保险,那么可同时将肇事车辆的车主、驾驶员及该保险的负责公司呈诉至法院进行审理;
2、首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若仍存在不足,则由肇事方承担剩余赔偿责任; 3、对于受害人而言,由于遭受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各类医治支出以及由于误工造成的经济收入减少,如医疗费用、误工工资、护理薪酬、交通消费、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必要营养支持等,均应由赔偿责任人全数承担赔偿责任。 倘若受害人不幸伤残,由于其生活质量需求提升而产生的必要额外支出,以及由于劳动能力丧失导致的收入损失,诸如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被赡养人生活费,以及康复护理、继续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用,同样应由赔偿责任人按规定赔偿。 若受害人不幸离世,除了根据救治治疗情况赔偿本条款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赔偿责任人还需赔偿丧葬费用、被赡养人生活费用、死亡赔偿费用、及受害人家属为筹备丧葬事宜所需支付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和误工损失等其他所有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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