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可以索赔哪些费用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追尾责任判定的情况下,如果事故只导致了物质财富层面上的损失,那么受害人有权寻求责任人对实际遭受损失物品的真实价值进行赔偿;若是追尾还引发了人员伤亡问题,受害方同样有权利索取医疗费用、陪护报酬、交通通行费用等为治疗所必须支付的合法费用。
若意外已致伤员死亡,责任人还需承担丧葬费用及死亡赔偿的负担。 此外,车辆救援费用以及由于无法继续维持相应经营活动而引发的合理停运损失也应得到赔偿。 至于那些非营业性质的车辆,因其无法继续使用。 当事人必要且合理更换乘坐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耗费亦可被视为适合的赔偿请求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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