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人要不要垫付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引发人员伤害后是否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这一广受关注的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有义务预先支付受伤者的医疗费用。
当然,若是责任方愿意垫付,那么其所承担的责任范围内的垫付款项亦须得以确认,且务必要获得相应的费用凭证,这些票据将会对责任方在后续处理过程中的赔偿事宜有所帮助。 若遇责任方拒绝垫付的情形,受害方则有权向参照法律程序提出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受伤人员可将肇事车辆的驾驶员、车主以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视为联合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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