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全责要付对方打车费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道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是合理的,人民法院支持索赔非经营车辆因发生事故无法使用所产生的替代性工具的使用费用。打车费是事故间接产生的经济损失,理应视为财产侵权,侵权人应当赔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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