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人了我全责要给对方垫付医药费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开车撞了人,不管责任在谁,都不建议垫付医药费。
投保了交强险的,那么保险公司会支付伤者的抢救费用。 垫付有风险,如果没有保留好相关证据,后期出现翻脸不认账的情况,那么当初的好心现在只能化作一腔怒火甚至不理智的行为。 如果是出于歉意,想为伤者垫付医药费,也是可以的,但是切记保留书面材料,做好录音录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