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车祸赔偿问题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车祸的赔偿问题是根据不同情况来定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家想的最多的就是索赔,无论您是选择跟对方和解结案还是诉讼结案都需要证据,充分且有力的证据一定是有利于我们索要赔偿的,那么我们需要准备哪些证据?首先就是原件,基本案件关于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以及购买一些营养费或者残疾辅助器具的发票都需要留存;其次就是证明类,如果是一些没有直接证据可以提交的赔偿类别,就需要相关部门出具证据,举个最常见的例子,误工费证据,可能就需要单位提供相应的误工证明,这一类的证据需要写的尽可能详尽,加盖公司公章,还要注意留下经办人的签名和联系方式,这样做第一个是为了增加证明力,第二呢也是为了方便法院核实。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