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责任认定书没出来可以取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虽然责任认定书尚未明确出具,但是,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依然有权选择将其车辆取回。
然而,要实现这一点,必须具备一些前提条件。 当涉及的车辆已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与质量鉴定,且事实确凿证明该车上并无其他应予扣押之事项时,车主才有资格向相关执法机关提出取车申请。 但是,最终是否能够顺利取回车辆,往往取决于其所在地交警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具体情况所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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