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后多久可以发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申请行政复议并不能对此前已经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发布日期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交通管理部门应自所涉事件发生的现场勘验开始起算,在此之后的十个自然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对于涉及逃逸的交通事故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及驾驶员后的十个自然日内,交通管理部门也必须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工作。 此外,如果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验或鉴定程序以得出确切的结果,则必须在相关的检验报告与鉴定意见出具的次日起计算,此后再经过五个工作日,方能正式发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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