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保全金额怎么确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肇事车辆的保全金额确实立,首要依据在于受害者的请求以及肇事车辆在交通意外事件中所承担的责任。
若肇事车辆需为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便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 然而,如受害者自身亦负有责任,则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同时,倘若对肇事车辆实施财产保全将会影响到肇事方的日常生产运营或正常生活秩序,或者肇事方提出取回肇事车辆的请求,法院有权责令肇事方提供担保,待肇事方提供有效担保之后,方可对肇事车辆进行解封释放。 当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法院应当迅速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以获取关于肇事车辆的详细信息、行驶轨迹以及财产保全状况等相关信息。 对于已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必须妥善保管,相关费用收取应当合理公正。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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