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逃逸责任如何划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责任分担问题,通常情况下是非常严肃和严格的。
一般而言,倘若肇事者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本应当为全责,那么在其采取了逃逸行为之后,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将会使得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加重。 尽管有时候交通事故的责任难以明确区分,但是逃逸方却常常会被定为需要负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比如说,本来在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过失程度相当,然而由于其中一方选择了逃逸,这将导致事故现场无法完整保存下来,相关证据亦遭废弃,从而使得责任比例的精确判断变得极为困难。 在此种情况下,逃逸方极有可能被判定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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