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如何办理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不慎遗失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请您放心,这并不会严重干扰事故的妥善处理。
因为在交警部门,总会留有相关证明文件的存档备份,以供查询使用。 若在后续的事故处理过程中有必要使用责任认定书,您完全可以前往负责处理事故的当地交警部门,请求查阅并复印此份程序性文件的存根联。 这个记录依然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应。 所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乃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法的规定,对于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同时对于这些违规行为对交通事故产生的实际损害结果之间的有形、定量的判断标准加以论述和确立而形成的一种文档资料。 此份材料应当详细记载有关信息如下: 首先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车辆、道路及其所在环境等的基础信息; 其次是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 再者是所有可能的证人证言以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报告; 接着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以及他们各自承担的责任或意外事故的原因; 最后就是负责提供本次事故调查结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以及完成该项工作的确切时间。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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