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追尾导致受伤,应由哪方负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保险公司会在适用的强制保险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超出此范围的损害则依责任比例分摊。
关于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负的责任,乃是基于他们的行为对所发生的公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影响及过失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 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这两个方面进行衡量,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一,如果由于某一方当事人的错误或不当行为导致了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该当事人即需完全承担此事件所造成的所有责任; 第二,若道路交通事故是出于两个或者超过两个当事方的过失,那么就应当根据各个涉事者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产生的作用及其过失的严重程度,相应分配主要责任、共同责任和次要责任; 第三,如果各方面都没有引致公路交通事故的过错,那么这就是一个纯粹的交通意外事件,各相关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如果其中某一方当事人蓄意造成了公路交通事故,那么其余各方均不需要负责。 此外,省级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出特殊的公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目或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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