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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失信期限如何确定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当事人因交通肇事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之列,则其所面临处罚期限通常设定在两年期间;
然而,若失信被执行人员存在严重干扰、阻挠司法程序以及抗拒履行债务等恶劣行径,或者身负多重不守信用行为时,其所遭受惩罚期限可能会相应延长至一到三年不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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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6:2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