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摩托车卖了没过户出了事故谁负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摩托车在尚未完成过户程序期间发生了交通意外事故,此种情况下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者为接手该摩托车的受让人。
在签订完车辆买卖协议且交付完毕之日起,即便暂时未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也并不影响车辆所有权的合法转移。 但是这种行为涉及违反相关行政管理规定,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原车主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一旦出现因该机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对他人造成伤害,若认定该机动车存在过错,则应由接受购买的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摩托车过户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将待过户车辆开至过户服务大厅,车辆需停放在查验区域内,等待警方前来进行车辆和手续的检验。 (如发现车辆存在违章记录、交通肇事案件尚未结清、车辆被抵押尚未解除等问题,必须先将车辆状况恢复至正常状态方可继续后续操作。 )其次,在交易大厅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并缴纳过户所需费用; 接着,在交易大厅排队等候签署确认文件; 在买方签署确认文件后,前往大厅选号机选择新的车牌号码; 最后,领取过户后的车辆新手续(包括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车牌,至此完成全部过户手续。 在进行摩托车过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需从车辆所在地车管所抽取,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行驶证前往抽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簿,若卖方为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满一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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