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左转车撞人行道电动车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电动自行车左转过程中与右转机动车相碰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其责任归属须依据具体案情予以判断:
1.若有任何一方当事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而酿成此次事故,便应由该方独自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假设双方均有不当行为介入其中,则需依他们各自过错程度的大小,来划分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份额; 3.当各方当事人均未能证明自己在事故中存在过失时,则这起事故可视为交通意外事件,参与其中的每个人都无需承担责任。那么,为应对此类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究竟如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交管部门会派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查; 其次,交管部门将依据勘查结果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接下来,交管部门将主导并组织对赔偿事宜的调解工作;对于调解结果不满者,他们有权选择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由法院完成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