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行车和小车相撞谁的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行车与小型汽车之间的碰撞事故的责任归属应依据涉案各方当事人在引发本次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所产生之行为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加以确认。
然而,在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的问题上,若未能发现自行车驾驶员存在过失,则应由机动车驾驶员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反之,若是因自行车驾驶员自身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则应当以其过错程度作为依据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法律责任;而若机动车驾驶员并无任何过错,自当承担不超过百分比10%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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