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公交车公司开车出了事故谁负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员工为所在单位驾驶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通常由该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该雇员在职务活动中对第三方造成损害,例如撞伤行人或损坏他人物品等,公司都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该事故情节严重,甚至涉嫌故意侵犯他人权益,那么驾驶者除了应独自承担其应负的民事责任外,还需与公司共同分担赔偿义务。 当交通事故警方报告认定驾车者存在重大疏忽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时,尽管公司需承担起部分连带赔偿责任,但仍然有权向责任人(即驾驶员)追究相关经济赔偿责任。 另外,如若因驾驶责任归属问题而引发的交通纠纷,经过警方交通事故认定并确认责任不完全属于驾驶员时,公司将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反之若警方确定驾驶员需负担主要责任,此时,驾驶员及其所属公司需要共同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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