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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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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质押是指债权人将其所持有的债权作为质押物,向贷款方借款的一种方式。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属于合法有效的担保方式之一。
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确立债权担保关系。债权人将其持有的债权作为质押物,确立了债权与债务之间的担保关系。
2. 债权质押物权设立。债权人作为质押人拥有对质押物的占有和处分权利,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对质押物进行处分,以实现债权的实现。
3. 债权人优先受偿权。在发生债务违约等情况下,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即在债务违约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先行受偿,其次才是非质押人和其他担保人。
4. 债权质押的解除与清偿。在债务履行完毕后,债权人应当及时解除债权质押,将质押物归还债务人。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物,并以其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总之,债权质押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其法律效力与其他担保方式相同。在进行债权质押时,债权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债权质押相关词条

  • 债权抵销

    债权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

  • 债权凭证

    债权凭证,是指用于证明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现行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是指借条。

  • 到期债权

    到期债权,是指有效存在的债权经过了约定的履行期限,债务人或接受债务转让的第三人有义务加以履行。

  • 债权抵押

    债权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将可让与的债权作为另一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要求就被抵押的债权优先受偿。

  • 债权纠纷

    债权纠纷,是指因借款关系,在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之间发生的矛盾。

  • 债权担保

    债权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

  •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及该权利相对应的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债权和债务同时存在,同时消失。

  • 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

  • 代位权

    代位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债权保全

    债权保全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或为其他行为致使其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及债权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债务人的行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行使一定的权利,以排除对债权的危害,保障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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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8: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