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牌无证摩托车出了事故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明确阐述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诸如道路交通事故等案件时应依据何种原则来确定当事人之责任及处罚标准。具体而言:
1)若由于当事人之不当行为引发路况事故,应对因其行为对事故产生之作用及其过错程度进行考量,确定其相应责任; 2)一方当事人之过错导致事故者,则需负全责; 3)对于涉及到多方当事人过错导致的事故,则需视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及其严重性,分别划分核心责任、平等责任与次要责任; 4)在所有当事人都无法证明自身过错的情况下,若该事故被认定为交通意外事件,那么各方均无需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任何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事故,则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其次,针对无牌无证此类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了罗列式的处罚规定: 1)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 将被处以200至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可能被判处15天的拘留; 2)未按规定张贴强制保险标志或携带相关保险合同副本: 将被罚款200元; 3)未按规定安装车牌: 将被罚款200元并扣除6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无牌无证且已经发生事故的摩托车来说,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损失程度,他们可能会面临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的双重压力,这是十分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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